柯南道尔的手稿 刘楚痕.azw3
豆瓣评分:6.4
豆瓣简介:
被诬陷成杀人凶手的主角,意外继承柯南道尔生前最爱的酒吧。危机四伏的古堡珍藏着四部未面世手稿。被诬陷成杀人凶手的主角,意外继承柯南道尔生前最爱的酒吧。谁能抽丝剥茧层层推理,揭示环环相扣四部手稿之玄机,侦破古董箱子的巨大秘密?
编辑推荐
《柯南道尔的手稿》具有以下卖点:
● 柯南•道尔先生一生写了许多扣人心弦的侦探推理故事。这些精彩的故事吸引和熏陶了一代又一代的热爱推理的读者和作者,然而,柯南•道尔先生也给大家留下了许多未解之谜——他许多未刊出的著作就像一个个巨大的谜团久久萦绕在众人的脑海之中。
● 优雅英国推理风来袭,重温福尔摩斯经典时代,瞬杀手法之最新诠释,柯南•道尔手稿的终极演绎。
文摘
Part 1 死在戏中的提琴手
如果没有在贝克街221B的门前驻足过,那就是白来了一次伦敦,白来了一次英国,白来了一次欧洲。
有心的人都知道,贝克街221B的对面,有一盏几乎永远不亮的街灯。
就在那盏街灯的下面,有一块小黑板,上面写着几十年都不曾变过的早餐菜单。这是一家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酒吧。
酒吧里只有六七张桌子,吧台也不足四米。犄角的那两张三角形的桌子永远也不会用来招待客人。因为其中一张的上面往往坐着一位提琴手,他是义演的,从不向酒吧老板或是客人收取费用,如果觉得他的演奏还不错,买一杯最便宜的威士忌给他就可以。
而另一张,那是因为在这家酒吧还是顶着“疲惫的船”这个名字在经营的时候,柯南道尔就经常坐在那里。他总是询问着老板一些被政府遗忘的人们的生活习惯,却从不在这里写下任何一个和福尔摩斯有关的词组。
我在伦敦的行程也就只有短短的一个月。出于对贝克街的向往,我退了旅行社为我安排的酒店房间,而从新选择了一个离这里不远的家庭旅店。虽然房间的租金已经包含了早餐的费用,但是我依然喜欢每天早晨走上半刻钟,到这家以卖酒为主的小店来吃早餐。
我总是选择那张离柯南道尔专用的桌子最近的桌子。我喜欢这种一边用餐,一边呆呆地望着对面的感觉,仿佛间,可以听到福尔摩斯对我说:
“怎么样,这家的熏土豆还是很不错的。”
我常常就这样一直坐到中午,直到有电话打进来,才被拉回这喧嚣的尘世中。
今天的伦敦被笼罩在烟雨蒙蒙中,我依然坐在那个熟悉的位子上。因为很喜欢这种天气下的英国,所以我此时的目光正落在窗外。
阴凉的气氛,老旧的街道,维多利亚式的建筑群,偶尔有一辆老爷车开过,惊起一群正在觅食的鸽子。眼前的景象,就像是一幅吐雾的西洋画,和谐而优美。
一声清脆的来客铃响后,在木门咯吱的响声中挤进来一缕微风,我顿感一丝凉意。抬起头,一个留着胡楂,头发乱蓬蓬,穿着一件普鲁士蓝色夹克衫的中年男子,在我对面坐了下来。
“外面很冷吗,伙计?”我用不算很地道的英文和他打招呼。从他手臂上的三叉戟刺青,身上的海腥味儿,我不难猜出这是一个刚刚下船不久的水手。
“没错,而且你知道……”
“海上的风很大,但是却没有下雨是吗?”
他笑着接过侍者递过来的朗姆酒和一客双份熏土豆,并用略带狡猾的笑容对我说:
“你怎么知道的?天气预报员?哈哈,你知道,伦敦人讨厌他们。”
“不,我只是一个旅行者。是你的头发告诉我的。”
“我的头发?”
“嗯,上面有白色的盐末,应该是海浪打的,证明风很大。但如果下雨的话,它们就不会在那里,早被冲走了。”
几句话便惹得他大笑起来。
实话讲,我并不是很喜欢他坐在我的对面,首先,这阻碍了我的视线,我喜欢来这里,完全是为了那张桌子。其次,他身上有一股不算很好的味道。大概出海久了的人,身上都会有这样的一种气味。
他很快便吃光了土豆,喝光了那一大杯烈酒,而此过程中,我只轻轻地呷了两口淡淡的咖啡。他的出现无疑破坏了原有的气氛,就如同在圣教堂里人们做礼拜的时候,有人大声地讲着粗话一样。
看见他站起来的时候,我以为他要离开了,但很快,高兴的心情又不见了。这男子没有向门走去,而是站在吧台的边上又要了两杯双份量的龙舌兰。
“来吧,看样子你也没什么事可做,在船上的货物卸光之前我也有的是时间,喝一杯怎么样?”
我接过他递来的一杯龙舌兰,心里对于刚才种种不礼貌的想法感到一些羞愧。
我不是第一次喝酒,也不是第一次喝龙舌兰,但是却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可能连一半都没有喝光,我就没有什么意识了。
我像是做了一个梦,好长的梦,隐约间,我只能记得梦见自己好渴,拼命地找水喝,却又怎样也找不到,最后就要崩溃的时候,突然出现一个人,喂了我一口水,此后,便什么也不知道,很沉地睡过去了。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很晚的样子,我依然能感觉到那剧烈的头痛,头像是要炸开了一样,看来那杯酒的威力还真的不小。
我记得那个随身的皮质口袋里有一小瓶头痛药。我总是带着它,并时刻保持着它有半瓶以上的分量。这算是母亲给的礼物,我患有遗传性脑血管痉挛的病症,这会儿大概是又犯病了。
这该死的头痛使得我浑身像泄了劲一样,无法在短时间内靠自己的力量坐起来,只能尽量地伸手向床边摸去,但是并没有碰到任何东西。很奇怪,平时我就把那个袋子放在那里的,怎么不见了?
想到白天的时候自己应该是醉着回来的,所以并不能记起什么,那袋子或许在旅店老板那里。
这是一个老式的家庭旅店,所以根本不会有电梯。我只能一只手扶着楼梯把手,一只手用力地按着太阳穴,一步一步地向楼下挪去。
木制的台阶发出咯吱的响声,像要裂开一般。我尽可能地放轻脚步,一来是我并不认为这楼梯有多么的结实;二来是因为我只知道现在是夜里,尽管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时刻。如果是半夜就寝时间的话,我可不想吵醒那些正在熟睡的人们。我总是希望给每一个见过我的人都留下好印象,所以不想被投诉。
走廊的灯光十分的昏暗,而我正在忍着剧烈的头痛往下蹭。一时间,莫名的孤寂感悄悄地袭来,使我感觉到这小小的楼梯间是多么的冷漠,那阴暗的楼梯,像是怎么走也走不完。
还剩下最后一组台阶的时候,我看见旅店老板正站在下面的缓步台处微笑地看着我。他还是穿着那件红色的羊绒上衣,灰格子裤,嘴里咬着一只烟斗,并戴着一顶福尔摩斯的帽子。这条街上至少有十间这样的家庭旅店,我之所以选了这一家,就是因为旅店老板的这身装束。
“我就知道是您。”
“为什么?”
“因为只有您是踮着脚,慢慢地下楼梯的,因为您生怕吵到其他的客人,却不知这样走路会使这噪声更加悠长。”
“哦!原来是这样。”
被他这样一说,我只好忍着因为颠簸而带来的加剧的头痛,快速地走到他的面前。
“是为了您的东西是吗?”
“是的。”
他一边说着等等,一边走到柜台那里。我试图询问我是怎样回来的,旅店老板的回答声是从柜台下面很深处传来的,像是今天有很多人来寄存行李的样子。
“是三个孩子送您回来的。”
“三个孩子?”
“是的,两个架着您,另一个孩子拿着您的东西,我想把这东西给您送上去的,但是您知道,这种雨天,我的腿总是会疼的。所以只能麻烦您自己了,哦,找到了!”
正当我为即将可以摆脱头痛而庆幸的时候,却只见旅店老板从柜台里拿出了一个黑色的大铁箱子。
“给您!这很重,是新买的古董箱子吗?之前可并没有见您拿过它。”
“是的,我没拿过,因为这不是我的箱子。我的行李只是一个很小的皮口袋,里面只有几样小东西,绝不是这大家伙,您是不是记错了?”
“不可能,这么有特色的箱子,我怎么可能记错呢?”
想想这旅店老板说的也有道理,再争执的话也没有什么用处。
“您说的有道理,也许是酒吧里的人或是那几个孩子搞错了,我现在去看看有没有人已经在那里贴上告示之类的东西。”
“现在?不,现在已经打烊了,我劝您还是早一点睡,这样不至于耽误您明天的行程安排。”
我顺着老板手指的方向看去,那是一个中世纪的木制古董挂钟,上面的指针已经摆出了鲜明的直角,天啊,已经是凌晨三点了,我是应该睡觉了。
这时来客铃响了起来,一男一女拖着五只巨大的箱子走进旅店,箱子上面的机场托运条还没来得及撕去。
老板一边走过去招呼他们,一边对我说:
“厨房的冰箱里有牛奶,您放在微波炉里热一下就可以喝了,免费的,我请客,这有助于您的睡眠。另外,您那间房的隔壁明天要重新装修,可能会影响到您的休息,所以我建议您换到另一个房间,钥匙就在柜台上。”
我听了他的话,去厨房弄了一杯牛奶。我只想快一点睡去,目前也只有睡眠才能治疗我的头痛了。
我回到接待厅拿新房间钥匙的时候,那里已经没有人了,想必是老板带着他们去看房间了。那只笨重的黑箱子就放在地毯中央,这条街的建筑都是维多利亚时期的,但在这只箱子的面前却显得如此的年轻,就连那墙上的中世纪木制古董挂钟也不例外。
我提起黑箱子,还真的颇有些分量,加上我的头痛越来越厉害,也只好继续一步一步地挪回顶楼的房间去了。
换了房间之后,我又倒了一杯清水,坐在床边喘着粗气。等到感觉稍微舒服了一点的时候,我拿起那只黑箱子,放在腿上,端详起来。
这箱子看似不是铁做成的,因为我在贝克街福尔摩斯纪念馆那里买回来的磁铁贴片无法吸附在上面,应该是一种更加坚硬的金属,至于到底是什么,我就不得而知了。箱子的提手是用中间宽两边窄的木条做成的。提起时手的感觉很舒服,而且因为是木头做的,所以在冬天也不会冻到手。提手的两边各有一个我从来都没见过的形状很奇怪的锁头。锁头的四周有很多用锉刀锉过的痕迹,有的已经附上了绿色的锈斑,有些则像是新加上去的。这明显是有人在没有钥匙的情况下试图打开它。箱子正面的正中央处有一个凸起的圆圈,圆圈围住的是一个鸢尾花的图案,这鸢尾花的颜色与其他的地方有些不同,我拿出抽屉中的咖啡匙,在鸢尾花图案上轻轻地刮了两下。果然如我所料的一般,这个鸢尾花是黄金制成的,再仔细一看,每一朵花瓣的顶头位置,都有一个乒乓球大小的不规则的菱形凹槽,像是曾经镶嵌过宝石,但如今已经不在上面了。
总体来说,这是一件价值连城的东西,但我依然喜欢自己的那个小小的皮口袋,因为里面不只有我的头痛药,还有我的返程机票和护照等证件。
算了,一切都要等到明天,我决定明天一早起来就直接赶往那家酒吧碰碰运气,看看是否可以拿回我的东西,至于现在,我真的有些累了,还是先睡觉吧。
记得我是被垃圾车吵醒的,起身去看表时,已经是八点了。隐约还是有一点点的头痛,但还不至于影响到什么。
现在已经是早上,不用再忌讳有人睡觉了。我用最快的速度冲下楼梯,因为那个皮口袋对我来说真的很重要。
我满脑子只想着如何寻找自己的东西,却忘了要带着那个鸢尾花箱子。正当我意识过来要回去拿的时候,前面突然冲出来一个人,和我撞了个满怀。一整夜的非正常休息,宿醉,头痛,加上亚洲人本来就身形瘦小,这一个撞击下来,对方倒是没怎么样,我却失去了重心。还好我刚才已走到缓步台,现在身后就只有两三级的台阶,运气好的话,最多臀部肿两天。我已经做好了摔下去的准备,谁知两肩突然受到了两股支撑力——有人从后面扶住了我。回头看去,是旅店老板,他正在对我微笑。
还没有来得及道一声谢,我就又被撞到我的人拨到一边去了。踉跄了几步站稳后,我发现撞我的人就是昨天那对夜访情侣中的男人,他正在很激动地对旅店老板一边比画一边说着什么。他的英文带有浓重的口音,我也只能勉强猜出来他是在投诉昨晚有什么噪声影响到了他的休息,但是我昨天睡得很死,并没有听到什么,只能希望那不是我所发出的声音就好。
看起来,他们的谈话还要好一阵子,我急于知道皮口袋的下落,便决定回来的时候再向旅店老板致谢。
在时令为秋的时候,伦敦的天气就会像现在这样,一连几天都在下雨,我换上雨天的行头,沿着人行道向酒吧走去。
“是要早餐吗,先生?”
吧台内侧并不是个相熟的脸孔,我便询问他酒吧老板的位置。
“老板的父亲昨天下午去世了,他连夜赶回苏格兰去了。”
没想到会这样,我对这酒吧的老板有些印象,他总是在客少的时候给我讲一些从他祖父那里知道的有关柯南道尔的一些事情,我不知道他会什么时候回来,也就不知道是否还会有机会为他失去至亲而向他表示安慰。不过我知道如果我不抓紧时间找回我的护照和机票的话,那么我或许就得在这家酒吧工作上一两年,好筹备回国的旅费。当务之急,还是先寻回东西要紧。
我请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回忆这两天是否有人留过告示或是表示捡到了什么东西,并把鸢尾花箱子给他看了一下。他看到箱子时的表情就和我当时一样,只是觉得这东西和现实社会有些格格不入。
“我并没有收到什么人的委托,我是今天早上才开始上班的,老实说我还不能熟练使用那台该死的咖啡机呢。”
这就有些糟糕了,老板不在,伙计又是新请来的,贝克街已不同于一百年前,现在是个商业旅游的闹区,所以这里别指望会有什么所谓的“常客”。
“您不用一些早餐之类的吗?”
听他一说,我才觉得真是有些饿了,但是时间紧急,按原计划,我是下周的航班,只剩下五天而已,况且我在这里的签证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如果不能按时回去的话,可是一件麻烦事。正当我踌躇不已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我又从伙计那里得到了一丝希望:
“您不用着急,虽然我不知道,但是您可以问问提琴手,老板走的时候对我说过,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就去问他。”
没错,听说这里是应该有一位提琴手的,但是我却从来都没有见过。英国人的习惯,只有下午茶和晚餐的时候才喜欢在音乐中进食,所以提琴手只在下午时分才会出现,而那个时候我通常已经离开了。
“他会在中午的时候来,对吗?”
伙计一边摆弄他的专属开瓶器,一边耸着肩对我说:
“应该是的,老板是这样说的。那家伙嗜酒如命,中午客人多的时候,他一定会来拉琴换酒喝的。我看您还是吃点什么,坐在那边慢慢等吧,您的脸色并不好,吃点热东西有好处的,我妈教的。”
我也只能这样了,提琴手是最后的希望,如果他也不知情的话,我就只能去申请补办护照了,但这其间的两三个月,就可能要住在滑铁卢地铁站里了,据说那里冬暖夏凉,是流浪人的天堂。
“给我一份全日早餐,一杯拿铁。”
我抬头看了看伙计的脸,略显为难之色,便又把咖啡改成了热巧克力。
上午的客人并不算多,我依旧坐在惯用的位子上,望着窗外的雨越下越大。天阴得很,像夜晚一般,鸽子都躲在房檐下了,只偶尔飞过一只黑色的乌鸦,拍动着早已被雨水打湿的翅膀,街上的行人也渐渐稀少起来。我愣愣地盯着那盏坏掉的街灯,隐约间感觉它悄悄地亮了几下。对街建筑上的人面浮雕,因为有屋顶的保护没有被淋湿,只有眼窝的地方积存了一些被风吹来的雨水,到一定程度再一股脑儿地流下去,远远看来,像是在哭泣一般。
中午的时候,客人越来越多,因为是雨天的关系,生意要比平日里更加红火些。伙计一个人忙得不可开交,我也自觉地让出位子给刚进来的客人,然后走过拥挤的过道,站在角落里靠着吧台,面向门口望着。我盼着会有一个提着琴箱的人出现在那里,我一定会请他喝一杯这里最好的威士忌。但事实并不像我希望的那样,当客人已经纷纷散去,金色的阳光温和地铺照在贝克街上,鸽子又扬起那骄傲的白羽时,提琴手还是没有出现。
“你确定他会来?”
我已经有些不耐烦,便和伙计攀谈起来。这时的酒吧里已经是空无一人,伙计在收拾桌面,重新摆放刀叉,以便晚市的时候不会手忙脚乱。
“老板说他几年来都没有缺席过,应该会来吧。”
说话时,突然听到了那悦耳的来客铃声。我喜出望外地向门口看去,却见一个人提着一只箱子站在那里,我失望地发现那并不是琴箱,而是不锈钢制成的用来摆放电子仪器之类东西的箱子。
“请问,你们哪位是这里的老板?”
“老板不在,您有什么事情吗?”
“不在?这就有些难办了,他什么时候回来?”
“一个星期以上吧,这位先生也是找他的。”
伙计向我这边指来,我礼貌性地向来人点了点头,只见他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了一张纸递给伙计说:“我们是一部电影的拍摄小组,本来已经有人和老板见面协商过了,想要借这里拍一场戏,可是那位负责联系的人今天去跑另一场了,他说这里有书面的协议,交出来给这里的老板看一下就会没问题的。”
我有些好奇,便也凑了过去,伙计拿过那协议书看了看说:
“嗯,这的确是老板的签名,你们什么时候开始拍摄?”
出于好意,我把伙计拉到了一边并提醒他留意那签名的真伪。
“应该是真的,您看,这和我薪水支票上的签名一模一样。”
对于中国人来说,想要模仿一个陌生人的签名,简直比用筷子夹豆子还要来得轻松,但只是拍一场电影而已,应该不会破坏到什么,我便不打算再继续说下去。只是希望他们不要去动柯南道尔的那张桌子。
“如果您同意的话,我们这边就立刻开始准备,最多半个钟头,不会影响这里的生意。”
做这种交易,通常是应该预先支付一定的租借费用,所以不会耽误生意之类的话,大体上只是一种客气的说法罢了。
虽然没有等到提琴手,但我毕竟也是头一次在现场看人家拍电影,于是便抱着或许可能被邀请当个群众演员的心态在一旁观看着。
很显然的是,这只是一场很小的戏,因为算上刚才进来交涉的那个,也不过就五个人。演员就只有一个,是个面色显得有些营养不良的白种人,穿着皮质的夹克衫,很轻松地坐在最中央的座位上,嘴里哼着歌跷起二郎腿,他面前的桌子上放着一把银色的左轮手枪。看样子,这还是一场枪战戏。
这和我印象中的拍摄场景略有不同,导演没有很大声地喊一句“Action”,只是轻轻地提醒一边的两个摄像员开始工作,或许这样的方式,会显得更加自然一些吧。
五分钟过去,我已经开始猜想这可能就是一场连句对白都没有的哑戏罢了。突然来客铃声响了,我迅速转过头去看门口的方向,进来的是一个衣衫陈旧但依然整齐的中年男子。伙计以为是客人,刚要上前说明的时候,中央座位上的那个男人,噌地一下站起来,快速地拿起桌子上的手枪,瞄也没瞄地向进来的人开了一枪,子弹打在那人的左小腿上,在他跪下的一瞬间,砰的一声,第二颗子弹出膛,正中对方领带的打结处,鲜血喷出,人就一声不响地倒了进来,同时大门也正好关上。我以为整场戏已经结束,却见开枪的人又迅速跑过去将尸体收进早已准备好的大袋子里。在他走出门口的同时,导演示意摄像机跟进,并对着一部对讲机说:“三号机准备。”
真是很精彩的一场戏,在收拾机械的空当,导演对伙计说明他们还要继续拍摄,所以请他帮忙清理一下门口地上的“血浆”,并表示等影片上映时,一定送给我们两张首映礼的门票。我知道这只是客套话,不过我相信这部片子一定会很精彩,如果有机会的话,我自然会去看清楚之后发生的情节。
晚上七点的时候,我已经在这家酒吧里吃完了饭后甜点。提琴手依然没有出现,我也只好放弃。
走出门的时候发现外面又再次下起大雨,我想把鸢尾花箱子顶在头上跑回住处,但无奈它太重了,只好返回向伙计借一把伞。由于晚市的时候有很多白天逛累了的人在此喝酒聊天,他走不开,便叫我自己去仓库里找一把。
像这种老式的酒吧,通常都会把地下室当做仓库。我推开已经发潮的木门,看见里面并没有通电,借着楼上传来的微弱灯光,我在一进门的脚边处找到一个煤油灯。说实话,这并不符合防火标准。我提着这危险的玩意,看见仓库里堆放着很多东西,稍显整齐地摞起了一人多高,外面用一个大大的三色塑料布罩着。最边际的地方,几把伞的把手部分显露出来。我抽出其中的一把,隐约看见再里面一点的位置,一个黑色皮箱露出了一个角。这并不像是货品的包装,我想应该是客人遗留在这里的失物吧。突然间,我想到或许我的口袋也被放在这里了,于是放下手里的煤油灯,解开那沉重的塑料布,计划着如果可以找到我的东西,便把鸢尾花箱子放在这个地方,之后留一张字条给酒吧老板。
我找遍了前排的每一个角落并没有看见什么值得高兴的东西。按理说,只有一天应该不会在里面的位置,难道说贝克街的人很喜欢落东西在酒吧里?我想试试更深一点的地方,便伸出手想要搬动那个黑色的皮箱。也许是因为咖啡喝多了,或者动作做得太猛导致了头部缺氧,总之,我是突然感到剧烈的头痛,而后眼前一黑……
这种感觉并不好受,就像是被锁在了时间的夹层里,总是重复同一个画面,我发现我又躺在了旅店的房间里,伴随我的除了剧烈的头痛之外,就是那个麻烦的鸢尾花箱子。
我已经放弃了寻找我的失物,决定尽快去大使馆那边申请补办护照。
天还没亮的时候,我向老板询问了昨天的情况,他说我是半夜的时候被送回来的,依然是那三个孩子。我表示如果他再看见他们的话,告诉他们我愿意请他们吃顿饭并聊上一会儿,同时又说明之前那张用来登记房费的信用卡可能要被取消了,我会尽快把现金付齐。老板慷慨地答应了,并说愿意帮忙寻找那几个孩子。
我离开的时候,是凌晨五点半的样子,因为听说大使馆那边人很多,而我又没有太多的时间可以浪费在排队上。如果可以在中午前解决护照的问题,我便可以去航空公司问问看能不能拿到新的机票。
去大使馆可以在门口上车,但我还是走到了街尽头的车站,因为想看看那家酒吧里是否有人,尽管我记得这条街最早开的店也要等到早上七点整。路过的时候,它果然是大门紧锁的,向内看去见不到什么人,我摇了摇门的把手,发出了吱吱的响声,门上挂的关店牌也已经缺去一角。昨天还在这里坐了一整天,今天再看去,就像已经废弃了一个世纪似的。00
半个钟头之后,我不想继续等待一小时一趟的巴士,便沿着街道向西敏寺的方向走去。
此时伦敦的清晨已有些凉意,我耸了耸领子,将双手插在上衣口袋里,心想已快入冬,如果真要耽误个把月,我连能御寒的衣服都没有一套,看来会更加麻烦。
大使馆是九点开门,我是第一个。领到表格之后,我才知道需要填写我的在英住址。我却没有收集酒店火柴盒的习惯,所以并无办法打电话回去查问。经过一番努力,我说服了工作人员帮我保留材料到当天下班的时候。
几乎所有国家的大使馆都只在上午对外开放,想要在今天就把事情搞定的话,还真要加快些脚步。
十点半,我回到了贝克街,这和我计划的一样。因为我只需要知道一个门牌号码而已,所以不会耽误什么时间,十二点之前,我必定可以赶回去。
穿过马路就隐约看到老板在和几个人交谈,从那高高的圆形帽子上,我可以判断出那些人是警察。很多人都知道这样一条定论:英国最垃圾的就是食品,最优秀的就是警察。我对这些口音标准,外貌干净的人们也很有好感,所以刚一进门,我便向他们一一点头。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些警察竟然是冲着我来的。难道我丢了护照,就值得出动三个警察吗?
“请问是刘先生吗?”
“是的。”
“我们有一桩谋杀案想请你回去协助调查。”
谋杀案?谁死了?怎么会和我扯上关系的?我已经够倒霉的了,护照、机票丢了,信用卡也随之不见,身上只有不到一百镑,被弄晕了两次我都没工夫去查个明白,这会儿还说我和谋杀案有关,一时间我根本就来不及恐惧,几日来积攒的愤怒一下子爆发出来,使我无暇去产生别的情感。
“我是嫌疑犯,还是目击者?”
“这要等调查之后才知道。”
“可我还要把地址送到中国大使馆,他们在十二点前关门。”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们可以派人替你送去。”
我并不想让一个警察把我的地址送去大使馆,这并不会给人留下什么好的印象。如果再让他们知道我是被叫去“协助调查”谋杀案的话,天知道以后还会有什么样的麻烦出现。
“好吧,我下次再去好了,我可以上楼拿件衣服吗?”
“当然。”
显然我将要协助的并不是一般的调查,因为三个警察有两个跟着我上来了。其实我并不想拿什么衣服,但既然有人跟上来,也只好硬着头皮随便拿了一件衬衫,之后便提着鸢尾花箱子下楼去了。
我将鸢尾花箱子交给旅店老板寄存,并对这件事表示歉意,希望这不会给他旅店的声誉带来什么影响。而我之所以重视鸢尾花箱子,是因为觉得这发生的一切都和它有关系,也只有它才能把我之前的平静生活换回来。
这是我此生第一次坐警车,而且还是英国的。刚才和我说话的那个警察递过来一支香烟,我表示不会吸烟之后,他将自己嘴上的那支也收回了口袋里。我没想到在英国做嫌疑犯也可以受到如此的礼待。
……
下载链接